甘12G8-支護與邊坡工程圖集適用范圍
1.本圖集擋土墻適用于一般巖土地基的建、構筑物場地和道路(包括城市道路)路基的邊坡。當根據抗震設防要求,本圖集分別用于以下兩組地區: .
1. 1 非抗震設防區及抗震設防區烈度為6度(0.05g)、7度(0. 1g)地震區。
1. 2 抗震設防烈度為7度(0.15g)、8度(0.2g)地震區。特別說明:對8度(0. 3g)地區[包括天水(秦州區、麥積區)、禮縣、西和、白銀(平川區)]及9度(0.4g)地區(包括古浪)進行設計時,可參照國內相關規范, 本圖集在下一版中補充相關內容。
2.當地基為軟土、液化土、膨脹土、濕陷性黃土、多年凍土等特殊性巖土體時,應按照有關規定, 對地基妥善處理,同時根據地基土、填料性質和擋墻形式,對邊坡設計中所用C、φ值合理選取后方可使用本圖集。
3.對受浸水影響、撞擊作用、有滑坡可能和泥石流影響地區擋土墻,應根據設計地區土質條件、可能發生的水影響等因素參照相關規范特殊設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