蘇J T24-2004蒸壓輕質加氣混凝土(NALC)砌塊建筑構造圖集適用范圍及規定
1.本圖集NALC砌塊可作為建筑物的自承重墻體,適用于建筑物的外墻、內墻和框架的填充墻等。
2. NALC砌塊墻體不得在以下部位使用:
(1)建筑物外墻±0.00以下部位(地下室非承重內隔墻除外)
(2)無防水層,直接長期浸水或經常受干濕交替的部位
(3)受化學浸蝕的環境,如強酸、強堿或高濃度二氧化碳等。
(4)砌塊表面經常處于80℃以上的高溫環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