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06J125 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建筑構造圖集適用范圍
1.本圖集適用于抗震設防烈度8度及8度以下地區的民用與工業建筑的填充墻及非承重隔墻。
2.如未采取有效措施,蒸壓(粉煤灰)加氣混凝土砌塊(以下簡稱加氣砌塊)不應用于以下部位和環境:
(1)長期浸水或長期受干濕交替作用的部位;
(2)受化學侵蝕的環境,如強酸、強堿或高濃度二氧化碳等的環境;
(3)砌體表面經常處于80°C以上的高溫環境;
(4)直接接觸土壤的部位;
(5)受凍融交替作用頻繁的部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