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L 112-2017 擊實儀校驗方法一般要求
1. 擊實儀應有產品銘牌,其內容包括:儀器名稱、型號規格、儀器編號、制造廠家和出廠日期等。
1. 擊實儀應有產品銘牌,其內容包括:儀器名稱、型號規格、儀器編號、制造廠家和出廠日期等。
2.擊實儀的鑄件表面應無明顯的氣孔和砂眼;擊實儀的表面漆層或鍍層應平整光滑,應無影響儀器使用的銹蝕及破裂損傷。擊實儀的擊實簡、護筒、導筒均應用耐腐蝕、耐磨損金屬材料制造,手動擊實儀導筒的壁厚為2~3mm,導筒上下兩側應設有孔徑6mm的均勻分布的排氣孔。底板的尺寸應符合表1的規定。
3.擊實儀的安置狀態應保持穩定和水平,不得出現搖晃、傾斜等現象。